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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和是什么意思(什么是共和?又怎么缔造共和?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2-06 08:38:23    

1911年辛亥革命,清帝退位,人人憧憬着未来,人人都在传唱共和,但无论是梁启超还是段祺瑞,对怎样理解共和,怎样缔造共和却莫衷一是。

辛亥革命

所以,老百姓盼望的好日子还没有到来,先到来的却是复辟。

那什么是共和?又怎么缔造共和?

公元前841年,周厉王执政时期,民不聊生,国人暴动厉王逃跑,政权由大臣周定公和召穆公共同执掌,史称周召共和。

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共和。

周召共和

这里给我们揭示了共和的一个特点,也就是没有君主当政。

共和这个词在拉丁文的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。

,也就是治理国家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,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事业。

最著名的古代共和国是公元前509年建立的罗马共和国。

在古代,虽然共和名义上是所有公民共享的制度,但实际上却是贵族共和,也就是只有贵族才有参政的权利。

在现代民主制度出现之前,还有许多国家曾采用共和政体,比如说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等等。

共和在本意上是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的公共事务领域,因此从狭义上讲,只要国家没有君主,就可以称之为共和,也就是共和制未必就代表着民主,因为共和制政府的形式非常宽泛,包含着有限的民主,在那里,权力仅对有限的人群开放。

古罗马伟大的哲学家西塞罗说过,共和的真正精神是公民在法律架构之内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审议,并达到各阶层的和谐。

一言以蔽之,共和共和,共同参政,利益和谐。

西塞罗雕塑


因此,现代社会的共和强调政府的公共性、公平性和中立性,也就是政府必须为所有公民的利益服务,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。

这就为我们揭示了古典共和与现代共和的重大分野,那就是在一个政体中,民主有没有边界,是不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。

所以可以这样理解,古典共和就是把国家最高权力从君主手里分给了一小波人,现在共和则是把权力交给所有公民,但纯粹式民主,曾经带来太多教训,因此代议制成为最佳选择。

那么如何实现共和呢?

1215年6月15日,英国颁布了大宪章,限制了国王的权利,确立了王在法下,王权有限的基本原则。

英国是最早挑战王权、限制王权,在君主制下推行现代共和的国家。

1665年,英国召开了第一次议会,国家权力由15人委员会掌握,这标志着英国议会的产生。

1688年,英国出台权利请愿书,继续限制王权,要求国王不经过议会同意,不能征税,不出示具体罪证,不能任意逮捕人等等。

1689年,英国爆发光荣革命,议会取得了重要的革命成果,也就是宪法文本权利宣言,明确了国王无权废止法律,不经议会同意不得组织常备军等等。

不过,起初英国议会的议员还主要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精英。

有趣的是,纵观英国议会改革的历程,我们可以发现,英国议会起初并非是为人民服务,而是为贵族服务。

但不得不说,造化弄人,改革的最终结果却为英国迎来了真正的民主。

光荣革命插图

在1832年、1867年、1884年,英国议会进行了三次大改革,颁布了人民代表法案,将公民权扩大到了工人和农民。

1948年,英国正式实行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制,全国划分为六百多个小选区,共选举650名议员,平均每10万人选出一个议会代表。

从此之后,英国的君主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,法律规定的国家最高权力属于人民。

孟德斯鸠就认为英国是个裹着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。

孟德斯鸠

英国通过立宪树立了人民主权,限制了君主权力,实现了国家治理上的共和理想,但并没有废除君主,因此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也被称为虚君共和。

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认为,拥有强大宪法的共和国才是政府的最好形式,而大多数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,就取决于人们如何选择自己的议会代表。

1787年,美国制宪会议通过美国宪法,规定以州为基选区,每3万人选举一个众议院代表。

所以,就现代政治而言,现代共和是在自由、平等、民主和法治等现代政治理念基础上的共和。

在法治国家就表现为宪政,也可以称之为宪政共和。

就国家形态而言,现代共和国家大体可以分为三种,君主立宪制、议会总统制和总统制。

无论君主或国家元首是否有实际的政治权利,也无论政府是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,还是由民众选举出的议会间接产生,它必须确立两个核心原则,才能称之为现代共和国家。

一是真实自由的民主选举,并由此确立各个政治机构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。

二是这种关系由宪法确立并予以保障。

独立战争

正是在这样的共和理想指引下,1776年的北美殖民地民众爆发独立战争,否定了英国国王对他们的统治,并于1789年颁布美国宪法,确立了共和制,成为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国,一如杰斐逊所说,就像脱下旧衣,换上新装一般轻而易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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